1、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12分。

2、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6分。

3、驾驶营运客车、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一次记3分。

4、依据交通法92条规定,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超过额定乘员20%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
1、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12分。
2、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,一次记6分。
3、驾驶营运客车、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,一次记3分。
4、依据交通法92条规定,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超过额定乘员20%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