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共同材料:
签证申请表,1张照片,简历,护照及护照复印件,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,暂住证复印件(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)
2、停 留 期:
申请人随行的本人所持停留期内给予一年以内停留期(有效期三个月)
3、签发对象:
资格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0周岁的未婚子女
4、韩方所需材料:
1. 邀请函(含泥慎搁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)
2. 邀请人的在职证明
3.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(强率三番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)
1、共同材料:
签证申请表,1张照片,简历,护照及护照复印件,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,暂住证复印件(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)
2、停 留 期:
申请人随行的本人所持停留期内给予一年以内停留期(有效期三个月)
3、签发对象:
资格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0周岁的未婚子女
4、韩方所需材料:
1. 邀请函(含泥慎搁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)
2. 邀请人的在职证明
3.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(强率三番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