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共同材料:
签证申请表,1张照片,护照,身份证复印件,免签证费
2、停 留 期:
30天以内(访问就业暂时访问人员为90天以内),有效期六个月
3、签发对象
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(可申请多次签证)
-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其子女以非居住目的短期访问韩国时
-无法将停留资格变更为结婚移民
- 韩中双重国籍者如未承诺在韩国国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利,不允许停留91天以上(持外国护照无法出境)
4、韩方所需材料:
1.亲属关系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
2. 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(婚姻状况栏须更新)
3. 暂住证(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)
※可用在职证明代替暂住证